悠闲小说 > 恐怖灵异 > 寒鸦栖复惊 > 第二十四章
    农村人一辈子没见过这么疯的小丫头,沈兴盛的脸色也有点不大好看:“沈鸦,景育一家原本就霸道,得罪他们没什么好处,最后吃亏的还是你。”

    老爷子在家里当了一辈子的大家长,几乎从未被人忤逆,见沈鸦这么不懂事,一拍桌子就站起来:“我说让你去给人道歉,你把人给揍了还有理了,这事就这么定了。”

    “行啊。”沈鸦慢悠悠的走过去,摸起来案板上的那把菜刀,“那你们抬着我过去吧。”

    她语气平淡,却把在场的三个人惊出一身冷汗,菜刀被她高高举起来,那架势怕不是要把手给砍下来了。

    “姐!”沈晟喊得撕心裂肺,他眼看着那菜刀就要落下来,急的眼泪都掉出来。

    幸好沈兴盛离她比较近,劈手给她夺了下来,但是她手臂上还是被划开了不浅的一道伤口,血汩汩的冒出来。在场的人明显都慌了,沈晟捂着沈鸦的伤口,不知所措。

    “快,去医务室。”还是沈兴盛先反应过来。

    沈晟这才回神,一边捂着她的伤口一边拉着沈鸦往村医务室跑,身后三个人也紧跟着。

    沈兴盛哪里想过他就是来当个和事佬还能闹出这种事情,想着沈鸦万一真出了个三长两短的他可是真没法和沈兴业夫妻交代。

    到了医务室,村医看着沈晟和沈鸦满手都是血,吓得以为出了什么天大的事。

    “哥,你快看看我姐,她的手腕被划破了。”沈晟急的脚都不沾地。

    但是从沈鸦的脸上倒是看不出来她有多疼,只是伤口消毒的时候实在没忍住叫了声,沈晟又开始着急:“哥,你轻点。”

    看着伤口包扎的差不多,沈晟才放下心,她走到沈兴盛和爷爷奶奶跟前:“明明是他们的错,凭什么让我姐去道歉,他们骂我姐怎么不道歉,非得让我姐道歉也成,我今天晚上就去把他家大门和锅给砸了,在他家大门上用红油漆写上‘地痞流氓,仗势欺人’,我看他们家还要不要脸。”

    其实即便没有沈晟说这些话,沈鸦都那么疯了,他们谁敢再逼她,说到底就是家长里短,邻里纠纷,她那一下可是实打实的,真出了人命谁也担待不起。

    “你放心,大伯也知道,这件事确实也是委屈了你姐,行了,这事你们别管了,我去说。”沈兴盛拍了拍沈晟的肩膀。

    沈鸦伤口说深不深,说浅不浅,村医给她处理好了之后又拿了点消炎的药。回去路上,奶奶和老爷子心有戚戚,但憋了一路,快到家的时候 ,老爷子还是没忍住:“多大点事,你就要死要活的,你这丫头真不行。”

    奶奶拍了好几下老爷子的背,阻止他继续说:“絮絮叨叨,絮絮叨叨,一天天的就你话多,别说了你。”

    经此一遭,沈晟算是发现沈鸦很有问题。他那八百年转不一个弯的脑子也终于意识到沈鸦完全就不是正常人的行事作风,接下来的几天,他就围在沈鸦身边打转,时不时的问一句:“姐,你没事儿吧?”

    沈鸦开始还能态度良好的应付应付,时间久了就觉得他真的很烦人:“再问就给我滚。”

    沈晟于是乖乖闭嘴。

    也就是在这两天的时间里,沈鸦也算疯名远扬,沈鸦觉得这样也挺好,省的一些闲出鸟的人有事没事来挑她的错处。

    李兰君当天晚上就听说了这事,她播来一个视频电话,电话那边哭的声泪俱下:“孩子,你要是出了事,可让我怎么活啊。”

    沈鸦正漫不经心的涂指甲油,听到这话她连头都没抬:“我既然死了,哪还管的了活着的人。”

    这话让李兰君的心寒意疯长,她久久无言,盯着手机里沈鸦的侧脸,怎么都想不明白自己的女儿怎么就变成这样了。

    沈兴业也是在旁边听着的,沈鸦说话向来夹枪带棒,作为一个传统家庭中丈夫和父亲的角色,他是半点忍不了:“沈鸦,你这么大了也懂点事儿,你爷爷奶奶年纪那么大了,他们如果被你吓出个好歹,你就给我滚出这个家,我没你这个女儿。”

    “哦。”

    “行了,你别说了,你们沈家的男人一个个都厉害死了,她是我闺女,你不要我要!”

    沈鸦手微微一颤,红色甲油就涂到了皮肤上,她漠然的抽了张纸擦掉:“还有别的事吗,没有挂了。”

    也不等他们再说话就挂断了电话。

    沈鸦又重新涂指甲,涂完之后放在眼前欣赏了一遍又一遍觉得十分美丽,她拍了张照片,发了一条朋友圈。

    你相信光吗:姐的美丽无人能懂。

    叶复惊刷到这条朋友圈的时候,正听着伯母绘声绘色讲述沈鸦的英勇事迹,完了后伯母还评价了一句:“这孩子也太疯了。”

    图片中沈鸦手腕上露出的一角绷带格外的刺眼,底下也不知道她在回复谁的留言:“哥哥,妹妹等你哦。”

    确实是挺疯的,叶复惊看到这条朋友圈的时候心里这样想。

    他修长的手指在屏幕上上下滑动了半天,界面仍旧停留在沈鸦的那条朋友圈上面。

    心脏微微发紧,他突然站起来,吓了伯母一跳:“你干什么?”

    叶复惊一言不发走了出去,看着他情绪低迷,伯母莫名的问了一句:“你哥怎么了?”

    叶文也不知所谓:“不知道啊。”

    叶复惊坐在屋子里那把年数久远的木凳子上,双腿岔开,左手无力的搭在上面,另只手无意识的转着手机,盯着桌面上厚厚一沓的复习资料出神。

    这种情绪其实很陌生。

    但叶复惊大概知道是怎么回事。对于喜欢的东西,人总是害怕失去。

    很久以前,爸爸和哥哥都在的时候,叶复惊其实是个挺单纯的小孩,当然他那个时候也小,智商有限,想复杂也复杂不哪里去。

    小时候因为家离的近,年龄又相仿,沈鸦很喜欢和哥哥一起玩,叶复惊就跟在他们的屁股后面。他们一起玩过家家,沈鸦是妈妈,哥哥是爸爸,叶复惊理所当然的就扮演孩子,那个时候他就喜欢沈鸦,一直试图说服哥哥让他做爸爸,可惜从来都被武力镇压。

    但是那毕竟只是小孩子的喜欢。

    后来出了事,沈鸦也去县里上学,他慢慢成了村里的“扫把星”,是大伯把他养大。

    他一直都很感激大伯和伯母能够收留照料他,这些年,大伯有多不容易他一直都很清楚,但尽管这样他也从不亏待他,自己孩子有的肯定也有他的一份。

    叶复惊自认算不上一个道德多么高尚的人,但至少对于与自己有养育之恩的人,他是期望能够凭借自己有所回报的。他有很多想做的事情,怀揣着气魄恢弘的抱负,他想走出这个小村庄,去触摸父亲口中的星辰。

    他的人生本就已经背负很多不易,喜欢沈鸦这件事会让他的人生从困难模式升级到地狱模式,对于沈鸦来说,这同样也算不上一件好事。

    沈鸦和别人不一样,或许对其他任何人来说不过是一场恋爱,即便走不下去,即便伤筋动骨,总还有过去的一天。但沈鸦如同一处干涸的泉眼,她自厌自弃,游戏人间,并不是天性如此,是因为她仅剩的一捧泉水,也只能勉强滋润她心中皲裂的那片土地,再分不出余力给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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