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走路要走去公社起码要一个多小时。
背着重的东西,路上走走停停更是需要两个小时。
今天骑着自行车,速度可就不一样了。
虽说路还是土路。
不过也是平整过的机耕道。
加上一两个月没有下雨,路面上更是好骑。
大概也就用了20多分钟,宋朝阳就到了红旗公社。
在路过预知梦里打劫的地方,他还专门留意过,并没有瞧见罗家五兄弟。
看来应该是时间不对。
想来也对这会儿时间还有些早,如果他们是和自己一样,一大早出发朝这边走,也得一个多小时才能到。
速度上来说,他们就跟不上。
不过这年头他们想要靠打劫搞钱,那难度还是挺大的。
毕竟到这里来的基本上都是山民。
口袋里三瓜两枣的,根本不够他们吃的。
而且大家都穷,手里没几个钱,全家都指望着。
不少人把钱看的都比命重要。
他们要打劫,弄個不好别人就会拼命。
所以他们这个计划就相当的失败。
有一种缘木求鱼的即视感。
不过就算是如此,宋朝阳也防了一手,他背篓里带了一把柴刀就是防着这五兄弟的。
宋朝阳到了公社街上,第一时间就直奔供销社。
一大清早,供销社刚打开门上班,然后就瞧见宋朝阳来了。
宋朝阳也没和里面人废话,直接就找上次那个唐兵。
因为早就有陈江涛的叮嘱,唐兵在听到宋朝阳又过来卖天麻的时候,也不敢怠慢,当即就爽快的给宋朝阳背篓里的天麻称了重。
接着按照特等品的价格给宋朝阳算了钱。
这次的天麻相对来说少了一半。
所以到手的钱也只有上次的一半左右,一共五十七块。
按照预定计划,他应该采购东西,然后去邮电局寄举报信,接着再弄一份翻译的文稿,最后去找相亲的姑娘。
不过因为昨天晚上的预知梦,宋朝阳并没有按照自己的计划执行。
采购东西的事他打算放在最后做。
免得那姑娘看到自行车还有一背篓的货,以为能从自己身上捞点什么好处。
接着把自行车托管在供销社唐兵这里。
宋朝阳带着匿名举报信去了邮电局里。
刚一到邮电局就正好碰见魏红兵。
魏红兵见到宋朝阳有些惊讶,特别是看到宋朝阳穿了一身新衣服,打扮的板板正正的。
不过他还是立马走了上来,热情的打了个招呼后才问道:
“朝阳,你是来找我的?”
宋朝阳摇摇头说道:
“不是,我过来寄一封信,顺便想打听打听咱们这里,是不是有翻译的活。”
“翻译?”魏红兵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转过头对着另外一个中年女同事问道:
“冯姐,咱这里要翻译?”
那个叫冯姐的中年妇女正在倒开水,她说道:
“没有啊……”
接着她又反应了过来,忙问道:
“你怕是说的上头找翻译英文文稿的那事儿吧?”
宋朝阳应了一声:
“对,就是那个。”
这时候魏红兵也反应了过来,刚才他确实没有把宋朝阳和这事儿联想到一起。
这会儿冯姐点了点头:
“有的!”
接着她仔细打量了一下宋朝阳,看着他穿着新衣裳,立马下意识的把他当做了城里来的知青,所以直接就问道:
“小伙子,你要接翻译的活?”
“嗯。”宋朝阳点了点头。
冯姐这时候从抽屉里拿了一本记录册出来。
接着又看了一眼魏红兵,然后说道:
“那你让红兵给你办就行了。”
说罢,她就已经把记录册递到了魏红兵手里。
这冯姐倒是个会来事的。
看到宋朝阳和魏红兵熟悉,就直接交给魏红兵来办这事儿了。
不过就是登记交钱的流程。
倒是让人生出一股走关系的即视感。
不过魏红兵来办,确实对宋朝阳有些好处,至少要翻译的东西就让他随便看。
想选哪本选哪本。
宋朝阳本来想挑三元单价的,却发现这里根本就没有那种说明书。
经过询问后才知道。
邮电局的领导认为没人能翻译,所以索性将这边剩余高单价的都交会省上了。
现在这里剩下的全都是单价七毛到两块的。
宋朝阳听到这个价格,最终要了一本单价两元的科学期刊。
然后登记了自己名字,又缴纳了10元押金。
魏红兵还以为宋朝阳是给村里知青点的知青带的,所以也没多问。
甚至也没管那什么七毛钱起的新人规矩。
做完了这些,他突然想到了什么事,让宋朝阳在这里等着他。
然后就小跑着朝家里去了。
因为昨晚的预知梦,宋朝阳猜测,大概魏红兵是去拿给宋丽的分手信了。
趁着这段时间,他买了一张邮票和信封,给举报杨家沟盗墓的匿名信寄了出去。
过了一会儿魏红兵就拿着信下来了。
他有些不好意思的把信递给了宋朝阳。
接着说自己仔细考虑过,确实和宋丽不合适。
所以他决定和宋丽好聚好散。
宋朝阳听到后,直接答应了下来,这时候的宋丽还在和蒋小伟打的火热。
这封信拿给她,这娘们儿肯定是高兴都来不及。
加上本来宋丽早就绿了魏红兵,这封信反倒是给了宋丽一个光明正大和蒋小伟搞对象的理由。
以后谁都不能说她不对了。
收好了信,宋朝阳就打算去见一面那放广播的姑娘了。
拒绝了魏红兵午饭的邀请,告别他之后。
宋朝阳就奔着公社的广播站而去。
这会儿他手里就拿着一本科学期刊,其他什么都没带。
和梦里骑着自行车,载着一背篓东西相亲的画面,大相径庭。
现在他的样子,最多就像个城里来的知青。
对方也知道他是村里的人,倒是不用害怕别人出现什么别的想法了。
这次相亲的姑娘叫余莎莎。
宋朝阳到了广播站外边儿,找人一问就打听到了。
人家还热情的让他就在这里等着,马上去给他通知。
其他在这里人,听到是个年轻小伙儿找余莎莎,都露出了心照不宣的笑容。
这场面他们见过很多次了。
过了一会儿,一个扎着个马尾的漂亮姑娘就来了。
她穿着一身少见的蓝色格子连衣裙,踩着一双精致的小皮鞋,头上还带着个粉色发夹。
虽然颜值比孔芸和曹薇要低一些,但是扮相相当的时髦。
加上还化了妆,这对比周围其他人一脸朴素的模样。
她就像是大城市里来的姑娘似的。
简直洋气的不行。
当看到宋朝阳的时候,余莎莎对着他上下打量了一番。
表情中颇有几分好奇。
她来相亲完全就是因为碍于亲戚的面子,对方一个农村里的人,就算是说破天去,她也是看不上的。
不过眼前这个年轻人模样倒是挺俊俏,身上穿着的衣服虽然有些老土,不过倒还是干净整洁。
光是看模样的话,也让自己讨厌不起来。
本来她还准备了一些刻薄的话,想要打击一下这个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
现在居然说不出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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